今年,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549元,比去年人均纯收入1458元增长6.2%。以下为今年农民收支情况:
一、调查户总收入和支出
全县调查10个乡镇30个村的人数1302人,其中:劳动力人数829人。年末经营耕地面积732.2亩,其中水田面积625.1亩、旱地面积107.1亩。年末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159.88万元,其中: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原值111.84万元、工业固定资产16.34万元。年末住房间数1336间,住房面积30830平方米,其中:砖木结构面积18132平方米、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12698平方米。住房价值573.23万元。全年纯收入2017577元、人均1549元,比去年同期1898246元、人均1458元增长6%。
1、收入情况:今年总收入3234580元、人均2484元,比去年同期2690994元、人均2067元增长20%;其中:工资性收入693154元、人均532元,比去年同期892305元、人均685元下降22%。家庭经营收入2261717元、人均1737元,比去年同期416664元、人均1088元增长60%。
2、支出情况:今年总支出4217796元、人均3239元,比去年同期3305250元、人均2539元增长28%。其中:家庭经营费用支出1027254元、人均789元,比去年同期602473元、人均463元增长70%。
二、现金收支情况
今年抽样调查户期内现金收入2117987元、人均1627元;期内现金支出2841104元、人均2182元。
1、工资性现金收入691894元、人均531元。其中: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146910元、人均113元;在本地企业中劳动得到收入100756元、人均77元;常住人口外出打工收入329782元、人均253元。
2、家庭经营现金收入1238045元、人均951元。其中:出售产品的收入936064元、人均719元;工业加工费46715元、人均36元。
3、生产费用支出995330元、人均764元。其中:家庭经营费用973185元、人均747元;购置生产用固定资产支出22145元、人均17元。
4、生活消费支出1638224元、人均1258元。其中:食品支出人均383元;衣着支出人均63元;居住支出人均120元;家庭设备、用品及服务支出人均129元;医疗保健支出人均60元;交通和通讯支出人均163元;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人均290元。
由于今年政策对农民倾斜,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务农的积极性。今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占全年总收入的69.9%,是农民纯收入的主要来源。其中:农业收入人均948元,占家庭经营收入的54%、占总收入的38.2%;农业收入中种植业收入人均924元,占农业收入的97.4%。牧业收入人均533元,占家庭经营收入的30.7%。
由于收入增加,农民的生活质量也在不断得到改善,农民对文化教育投入越来越大,对电话及手机一些通信设备需求比以前有所提高,不再单一追求温饱。
同时我们应该清晰认识到我县是国定贫困县,有不少农民处于贫困状态。农业、农村、农民的问题是农村工作的重点,而农民增收是各项工作的核心。应当针对当前农村现状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、政策,加大扶贫开发力度,带领农民奔小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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