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县第一季度农民现金收入、期内现金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呈增长趋势,农民的生活消费水平与去年同期相比也呈上升状态。
期内现金收入:期内现金收入由去年的人均720元上升到855元,上升幅度为18.75%。其中:工资性收入由去年的人均361元上升到522元,上升幅度为44.6%,上升幅度显著;家庭经营性收入由去年人均247元上升到273元,上升幅度为10.53%;而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却由去年人均112元下降到今年的60元,下降幅度为46.43%,下降幅度明显。
期内现金支出:期内现金支出由去年的人均549元上升到646元,上升幅度为17.67%。其中:生产费用支出由去年人均75元上升到137元,上升幅度为82.67%,上升幅度明显;税费支由出去年人均3元下降到今年不足1元,下降幅度明显;生活消费支出由去年428元上升到464元,上升幅度为8.41%。
农民的生活消费支出:今年农民生活消费支出比去年生活消费的增幅相差不大。食品支出人均148元、占支出的31.89%,衣着支出人均33元、占支出的7.06%,居住支出人均31元、占支出的6.74%,医疗保健人均14元、占支出的2.96%,交通和通讯人均52元、占支出11.38%,文化教育娱乐用品服务人均102元、占支出的21.98%,家庭设备、用品及服务人均63元,占支出的13.65%,其他商品人均20元、占支出的4.33%,而去年同期分别占34%、6%、8%、11%、3%、15%、20%和3%。
今年第一季度的现金收入比去年有所增长,但从收入的类型来看,工资性收入占期内现金的61%,其中外出务工收入仍然是农民现金收入的来源,占工资性收入的53.07%,占期内现金收入的32.39%,由于去年政策对农民倾斜,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务农、务牧等一些产业的积极性,今年家庭性经营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十个百分点。出售产品收入人均178元,占家庭性经营收入的65.2%,其中:出售农业产品的收入人均15元,占出售产品收入的8.42%,出售牧业产品的收入人均158元,占出售产品收入的88.76%。
在期内现金收入增长的同时,期内现金支出也按相应比例增长,生产费用支出占现金支出的21.2%,其中: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人均125元,占生产费用支出的98%。从生活消费来看,今年增长幅度较大是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和家庭设备、用品及服务。农民生活水平和素质不断得到提高改善,农民的消费观念也有所改变,不再单一追求温饱,而是向多层次的消费观点发展,不断提高生活质量,不断丰富自己的生活。
虽然今年收入比去年有所增长,但我们应该清楚认识到我县是一个国定贫困县,只有进一步改善我县基本生产生活条件、加大科技扶贫力度、提高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,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收入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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